切膚之愛醫護及神學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辦法
民國83年7月制定
民國113年04月24日第十次修訂
一、宗旨
為弘揚宣教師-蘭大衛醫師伉儷救助病童周金耀,不忍其面臨截肢命運,蘭醫師夫人連瑪玉女士請求自她腿上取下四塊皮膚移植至周金耀身上的「切膚之愛」精神及「愛人如己」的無私奉獻舉動,特設立此獎助學金,以嘉勉並提攜品學兼優之醫學、護理及神學清寒學子,砥礪激發其向上精神,以期順利完成學業並回饋社會。
二、獎助對象及金額
(一)就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屬神學院之清寒在學學生,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台灣神學院 |
玉山神學院 |
台南神學院 |
長榮大學神學院 |
(二)就讀以下學校之醫學院醫學系(含學士後醫學系)清寒在學學生,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臺北醫學大學 |
馬偕醫學院 |
中國醫藥大學 |
中山醫學大學 |
高雄醫學大學 |
輔仁大學 |
慈濟大學 |
中興大學 |
(三)就讀以下學校之護理系(含學士後護理學系)清寒在學學生,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臺北醫學大學 |
馬偕醫學院 |
中國醫藥大學 |
中山醫學大學 |
高雄醫學大學 |
輔仁大學 |
慈濟大學 |
中臺科技大學 |
弘光科技大學 |
長庚科技大學嘉義校區 |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輔英科技大學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
美和科技大學 |
亞洲大學 |
大葉大學 |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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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資格
凡具有正式學籍且為在學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家境清寒:需提供政府開立之清寒相關證明文件,並由校方提出推薦。
(二)成績優異: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
【一年級新生,請繳交前校畢業時,當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之成績單。】
四、申請手續
填寫本會提供之申請書,連同下列文件統一由校方函寄本會。
(一)申請書一份。
(二)自傳一份。【約500~1000字,內容含:自我期許、對切膚之愛事蹟及基金會的認識】
(三)成績單正本一份。
【一年級新生,請繳交前校畢業時,當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之成績單】
(四)現就讀學校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六)清寒證明文件正本一份。
(七)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印本一份。 (請務必附上,撥付獎學金使用)
五、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後,本會將行文至各校通知獎助學金申請時程。
六、審核程序
本會依本辦法之宗旨以公正、嚴謹方式審核申請案件,審核程序分為:
(一)收件:檢視申請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資料未齊全者通知補件;不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二)審查:由本會評選小組進行審核,決定核發名單。
七、發放方式
(一)本獎助學金採匯款方式發放,請申請人務必檢附本人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二)得獎名單以公文方式寄送學校,由校方自行通知得獎學生,請得獎學生將隨函檢附之收據親簽後,以掛號郵件寄回,本會始得憑單據進行匯款程序。
(三)若無法配合本獎助學金請領程序者,視同放棄。
八、備註
本會依申請人所提供之文件審核評定,同時保留核准之權利,且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敬請鑒諒。
九、附則
本辦法經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諮詢電話:04-7285420分機48 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