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
為了讓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能在家中得到適當照顧,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由受訓合格的居家服務員到家中協助照顧失能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一、服務對象:符合長照2.0服務資格,且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含)以上者。
二、服務內容:
(一)家事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濯與修補、居家環境改善、家務與文書服務、餐飲服務、陪
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 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
(二)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
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
三、服務費用及說明:
服務諮詢電話:04-7285420分機16至35